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,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“福利”——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。
《条例》规定,自5月27日起河南新婚夫妇可以享受“3日法定婚假+18日增加婚假+婚检奖励7日婚假”共28天的婚假。产妇可以享受“98日产假+增加3个月产假”,即最多190天的产假。如果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,每多生一个孩子可再享受延长15天产假的待遇,同时伴侣可享受一个月的护理假。
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自《条例》实施之日起,已经休完婚假、产假的不再按照《条例》休假,未休或尚在婚假、产假期的可按《条例》休假。同时,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,独生子女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。
《条例》明确,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。同时,《条例》指出,所提及的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均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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